服务热线:400-698-7005
如果是父母已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,成年有负担能力的兄、姐对未成年的弟、妹有抚养义务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、姐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、妹,有扶养的义务。
由兄、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、妹,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、姐,有扶养的义务。
免责声明 丨 隐私条款 丨 联系我们